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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专插本成绩查询录取查询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15-12-4 19:31:49

录取
省招生委员会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考生成绩达到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加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总分按省统考科目总分和校考科目总分各占50%进行计算)。
我校将于6月上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8月中旬将录取通知书寄送给考生。
六、收费标准
本科插班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本科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九、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
联系人: 王菊元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传真:0756-6126518
电子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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