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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专转本选拔考试报名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5-1-7 10:47:04

一、报名条件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以报考。具体报名条件为:( 1 )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 )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 “ 专转本 ” 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做好 2015 普通高校 “ 专转本 ” 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选拔方法

1 .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学生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

2 .退役士兵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 “ 专转本 ” 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3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类别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 
艺术类 
体育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考生只能在以上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种报考。

四、报考流程

1. 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 “ 专转本 ” 网上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网上报名外,还须在本人所在院校填写推荐报名表并交纳照片。

2. 推荐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 推荐学校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信箱。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推荐学校须及时告之其不合格原因。其中,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推荐院校网站公示 5 天以上。

4.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推荐学校通过 “ 专转本 ” 网上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江苏省 2015 年 “ 专转本 ” 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 “ 报名表 ” ),或《江苏省 2015 年 “ 专转本 ” 退役士兵报名表》,交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盖章留存、备查。

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5. 推荐学校审核通过并经考生确认签字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

6. 我省退役士兵在报名前,须到安置地民政局(区、县)开具退役士兵证明,在网上报名后,凭身份证、本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和证明,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并将证明交学校留存。

五、填报志愿要求

( 1 )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了可以填报自主招生院校及专业外,还可以兼报参加统一考试的院校及专业。

( 2 )考生须按照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 3 ) 从 2015 年起,专转本录取批次不再分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两个批次,只设一个录取批次。考生志愿设置: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三种。其中,平行志愿设置 A 、 B 、 C 、 D 、 E 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 A 、 B 、 C 三个志愿。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平行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的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到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只能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

( 4 )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 “ 选拔计划 ” 。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专科入学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

( 5 ) 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选拔计划)。否则,不能享受“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的政策。

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自主招生对象和参加统一考试考生的报名时间均为 1 月 7 日 至 9 日。逾期不予补报。

七、命题和考试

1.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分值均为 150 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 100 分。每位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的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 400 分。

2. 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3. 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于 3 月 28 日 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考试科目

09 : 00 - 11 : 00

英语 日语

13 : 00 - 15 : 00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16 : 00 - 17 : 30

计算机基础

4. 准考证发放

推荐学校统一打印并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八、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 专转本 ” 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 2014 〕 26 号)规定, 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 10 元,考试费 45 元 / 科。

  上述条款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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