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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征兵办2010年冬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上饶日报 [2010-10-2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答: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有报名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按要求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各环节活动。“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

  问: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离校前未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并进行兵役登记,合格者确定为预征对象,择优送站体检。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入伍后,补办补偿代偿等手续,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3)提高优待金标准。征集的应届大专学历义务兵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标准基础上提高20%,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标准基础上提高30%。  (4)提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征集的统招城镇户籍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义务兵退役后自谋职业的,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在各地城镇义务兵现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大专学历的每人增发5000元,本科以上学历的每人增发10000元。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往届毕业生入伍,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翌年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问: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答:(1)参加政法院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市征兵办举报电话:8224461,举报信箱设于军分区西大门口。(记者  杨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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