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渝教高函〔2014〕66号
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为加强对我市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办学水平的评估,根据市教委《关于在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中推行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和技术基础课程抽查考试的通知》(渝教高〔2002〕14号)精神,经研究,2014年重庆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将分别于2014年6月28-29日和2014年12月27-2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举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应用写作、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置采取定点设置考点考场,学校根据学生所在地域,有组织地选择就近“定点考点”参加水平测试。非正式公布的“定点考点”不得承办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定点考点”确定办法见附件。
三、报名及软件培训
(一)报名程序
首先由各高校组织本校学生报名,然后由学校统一向各承办“定点考点”的学校报名,最后由各承办“定点考点”学校到市教委考务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软件培训
5月30日和11月28日下午3:00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行“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报名数据录入工作培训班”和“考务管理工作人员考前培训会”,并发放“考务管理软件”光盘。请各校主管考务工作的负责人和微机录入人员务必到会。
四、监考与考场纪律
每考室安排一名主考教师和一名监考教师,由“定点考点”承办学校及有关院校选派,由承办学校安排。同时,每五个考室安排一个考场巡视人员,负责考场秩序和疏散其他闲杂人员。
各“定点考点”承办学校分管成人高等教育的校(院)长是基础课程水平测试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抓好“定点考点”的考试组织和考务工作。
请各校务必通知考生一律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双证者不能参考。如学校未通知考生,责任由学校负责人承担。
各考点负责在考试前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工作纪律教育。对监考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纪律的教师,市教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各考点同时应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每门课开考前10分钟,应向考生宣读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各校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促进良好的考风考纪建设,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督考小组深入考场巡考,还将举行“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优秀定点考点”评选活动。对优秀的“定点考点”,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定点考点”,将进行通报批评和取消 “定点考点”的资格。
五、实施方案
请各高校认真按《2014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组织好本次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
附件下载:
渝教高函〔2014〕66号(完整版下载).doc
附件:1.2014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2.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报名汇总表(一)
3.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报名汇总表(二)
4.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定点考点”申请表
5.2014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安排间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