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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1年成考招生特殊专业加试工作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1-9-5 11:26:44 【字体:小 大】

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体育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1﹞17号)要求,报考艺术类(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体育类(高起本、高起专)、旅游管理类(高起本、高起专)、烹饪类(高起专)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特殊专业加试(以下简称“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按照省级教育考试组织实施。为确保专业加试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体育学院等四所院校承担并实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和组织管理

  专业加试考点设置在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扬州大学和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设为艺术类专业加试考点,扬州大学设为旅游管理类专业、烹饪专业加试考点,南京体育学院设为体育类专业加试考点。

  考点院校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加试各科目的考试工作。各考点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长、纪检、成教、保卫、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院系领导组成的专业加试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细化办法、规范管理。

  各考点院校要制定专业加试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加试工作,重点抓好考试组织、安全保卫、试卷保密、考风考纪工作。

  各考点院校应做好全省参加专业加试考生的报到接待、加试咨询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考点应做好考生食宿、卫生等安全引导工作。

  二、报名时间、加试时间和考前准备

  专业加试报名时间为9月16日,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

  各考点院校要根据专业加试的特殊要求和报考人数,精心选择场地、布置考场、提供考试必须的器材、文具和设备保障。在考点醒目位置张贴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程序安排、《考场分布平面示意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主要条款)等。在考点的显著位置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负责受理。

  三、命题工作

  专业加试的试卷、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省秘密级材料。

  各考点院校要选择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有较高业务水平且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科目考试的专业教师参加命题,所有命题人员必须与省教育考试院签定《2011年成人高考特殊专业加试命题人员保守国家秘密暨遵守职业道德协议书》(协议书由考试院统一印制)。

  各加试科目依据《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特殊专业(艺术、体育、旅游管理、烹饪)专业课统一加试指南》进行命题、制卷,并制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同一加试科目命制多套试卷的,应力求统一试卷模式、统一考查标准,体现命题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四、评分工作

  各考点院校要按加试科目成立相应的考评组,各考评组设组长、副组长和评委若干人,组长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担任。所有考评组成员由考点院校专业加试领导小组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推荐,经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提前一天向考评组成员发放聘任函。

  加试评分(卷)前,所有考评组成员须接受组长的培训,熟悉评分内容和细则,统一评分尺度;现场评分(卷)时,考评组在组长的带领下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判、互不干扰,客观公正进行评分。

  评分(卷)工作结束后成绩原则上不得改动,如确因工作失误需修正成绩的,均须由审(复)核人填写《成绩修改单》,并经该科目考评组组长签字批准,方可修改。

  五、通知成绩

  各考点院校须确保成绩处理结果准确无误,并须于9月26日前将加试成绩报我院,全省统一在9月28日发布加试成绩。

  各考点院校要封存并妥善保管评分表等原始记录材料,以备复查,保存期为半年。

  考生如对自己的加试成绩有疑问,可于加试成绩发布后三日内,向考点院校提出书面成绩复查申请,并陈述申请理由,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11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特殊专业加试办法

  附件: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招生院校加试科目和加试地点
  附件: 烹饪类招生院校加试科目和加试地点
  附件: 体育类专业招生院校加试科目和加试地点
  附件: 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及加试科目和加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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