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史蒙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蒙医、蒙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大学蒙古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艺术概论。
3、理工一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一)。
4、理工二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医学综合。
六、加试科目
(一)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办法详见《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实施办法》。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专业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通知考生。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评卷前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和加试术科外,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一门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需加试的院校,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汉语授课统考试题命制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日语、俄语、史地、理化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制。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英语、政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民法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制。日语、俄语试题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命制。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专业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试题由招生院校命制并组织考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试题,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加试点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命制并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