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理
)科类可兼报理工科,反之,不可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否则,不可兼报。
(四)网上修改确认志愿的时间
1、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为 11月20日;高中起点升专科12月4日。补报志愿另行通知。
2、补录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12月20日。
(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设置的“网上填报志愿专栏”(http://www.nm.zsks.cn/12ckwb/)(该网站专门用于发布考生填报志愿公告、院校招生计划,各院校报考情况统计等信息)。
(六)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 (http://www.nm.zsks.cn/12ckwb/)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发布对象包括:全区正规新闻媒体的教育口记者和编辑人员、各盟市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移动电话号码的所有考生。
3、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为第一批录取,高中起点升专科为第二批录取。
十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
(三)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
(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确保新生质量的前提下,在招生计划总数内,结合我区实际,划定我区成人高校录取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履行审批程序。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1、高中起点升专科,按3门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院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监狱管理专业和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3、高中起点升本科,按4门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