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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成人高考招生实施规定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5-9-6 17:56:46

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
1.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人高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2.健全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和“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
3.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将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有关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职尽责,按要求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要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指纹和照片(面颊)、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明确要求,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各级招办要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加强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指导;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在现场确认时,县(市、区)招办要负责组织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2.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照片,杜绝冒名顶替上学等违规事件发生。
3.进一步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和计划编制办法。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0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在川招生执行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5〕139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各地招生部门要切实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方式的宣传、指导工作。
4.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见《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附件1)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热情周到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完善招生信息多级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
2.要推进“十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
3.各级招生机构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公共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生源特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要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考生诚信档案、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促进成人高考的公平公正。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确保宣传实事求是,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乱许诺争抢生源,不得搞恶性竞争影响和损害考生的权益。
4.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省考试院及相关成人高校要建立网络、电话、信函三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确保对群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
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文件执行。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实  施  规  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 20号)要求,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分两次公布,第一次在考生报名的市州招办网站公布只有招生院校及专业、没有招生计划数的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第二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上公布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根据报名统计情况确定并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的在川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成人高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特别提醒: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尤其是不具备上述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二)报名地点、时间,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1.报名地点。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定居在四川省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居留地报名。定居在四川的港澳台籍考生凭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居留证明在居留地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制订并周知考生。
(1)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7日至1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现场确认时间:9月17至21日。
3.报名办法及规定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市州招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含考生简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的标准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并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填报基础信息、填报志愿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9月17日至21日持第二代身份证(附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考生核准自己的报名信息后,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校验并签字确认。考生所报志愿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经所在单位确认签章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各专业。
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含民族待遇县)的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县(市、区)招办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对可以报名但不符合报名地照顾条件(即户口不在当地)的考生名单,相关市州、县市区应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身份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对享受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的相应证件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相应的照顾资格。
三、成人高校招生改革试点
(一)继续推进“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专科班(以下简称农技班)招生改革试点,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在农业、林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二)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通知”规定,具体招生办法按《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附件1)执行。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举行,高中起点本、专科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
A、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下同)三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三科。
B、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四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四科。
C、专升本考试科目(专升本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目及考试编码对照表见附件3)
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医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 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三)上述各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统一命题(专升本外语非英语语种采用有关省命制的试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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