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方法
凡报考本校各专业的考生(艺术类除外),均可以参加由区办高校联合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能力考试。录取时,按市考试院有关规定录取。
二、办学特色
1、 本校招生的各专业均为学分制,学生就读期间,可以按有关规定在全市各区办业余大学范围内跨学校、跨年级选课就读,就近入学,学分互认。
2、 按学分收费,文史类、艺术类总学分87学分,理工类112学分。文史类96元/学分,理工类110元/学分,艺术类165元/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