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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9-10 11:09:01

 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津招办成发【2015】5号

内 容 概 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对2015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附:原文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招办成发〔2015〕5号.pdf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津招办成发〔2015〕5号
 
 
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通知》(教学[2015]6号)的精神,我市 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考试安全,确保新生质量。
现将《2015 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此页无正文)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成人高校 招生 规定 2015
(共印 100 份)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5年 8月 28日印发
-2-
 
附件
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5]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2.未按规定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履行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成人高校函授站,我市不予安排招生。市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将教育部下达的成人高校在津招生目录进行核对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市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的计划管理,采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计划调整。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招生计划。
-3-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
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④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⑤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
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
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
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⑥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
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
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
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
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
-4-
 
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天津市公安
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报名。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
续。
2.报名组织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两部分缺一
不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不可补报,未进行现场确认的,
其网上报名无效。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县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招办根据本区县情况合理设置
报名确认点。
考生报名应按照专业考试科类报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按
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4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高
起专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
体育(理)6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按文史中医类、
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
学类 8个考试类别报名。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9月 9日—9月 14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 9月 12日—9月 15日。
4.网上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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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网
址:www.zhaokao.net),认真阅读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规定和招生
学校招生章程,查询学校招生计划目录的有关情况,按照报名系
统的提示和要求,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与志愿信息。报考者在
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本人实际的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的
联系地址,不得由函授站点代为填写。
核对所录入报考信息,选择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点。确
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记录系统返回的预报名号和登录密码。
使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查询和修改。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必须选择本人居住证或有效证件所属区的
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必须选择到天津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5.现场确认流程
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后,报考者本人须持报名条件所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及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到自己选
择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者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除携带二
代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持以下三类有效身份证明的其中一项材料:
天津市蓝印户口簿;
有效期内的天津市暂住证;
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
-6-
 
符合政策照顾的报考者需交验相关的原始材料。
现场机器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
缴纳报考费用等。
办理上述手续时,报名确认点应严格审核报考者提交的相关
材料,并收存相应复印件;报考者应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
责。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由于报名信息错误所导致的后
果由本人承担。
6.报考费用
考生报名费为每生 30元,考务费为每生每科 25元。
三、志愿填报
1.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 2所学校志
愿,每所学校可选报 2 个专业志愿,但不得兼报考试科目设置不
同的科类和专业。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关科类的高起
专志愿。考生在报名时,须了解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
阅读学校的招生计划目录、了解院校招生章程。
2.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报考
上述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注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时
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四、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①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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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理化)。
②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以下
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①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计算机基础。
②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计算机基础。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 150分,语文、数学、外语(外语分英语、
日语)、理化、史地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考试时间为 120 分
钟。计算机基础(以考生卷面成绩的 30%计入录取总分)试题由
市高招办组织命制,考试时间为 90分钟。
3.专升本考试科目按照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① 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
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大学
语文、计算机基础。
② 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艺术概
论、计算机基础。
③ 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
础。
④ 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药学类(除中药学类
外、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二)、计算机
基础。
⑤ 法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民法、计算机基础。
-8-
 
⑥ 教育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理论、计算机
基础。
⑦ 农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 、生态学基础、计算
机基础。
⑧ 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考
试科目:政治、外语、医学综合、计算机基础。
教育学门类中的职业教育类各专业和理学门类中的生物科学
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和心理学类各专业的专升本考试科
目为政治、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
专升本考试外语科目语种分为英语和日语。
以上各科满分为 150 分。除计算机基础外各学科均由教育部
统一命制,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计算机基础(以考生卷面成绩
的 30%计入录取总分)由市高招办组织命制,考试时间为 90分钟。
五、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区县招生委员会组织实
施。考点设在区县政府所在地。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实施,
确保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为加强管理,全市
统一随机编排考场。
1.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
证、警官证、士兵证)入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考生迟到 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
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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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者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
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
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办)
必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
制,加强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运送、保管、保密工
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3.各级成人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的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认真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未
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他与考试相关的
工作,严防徇私舞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4.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课加试,按照
《2015 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执行(见附件 2)。
5.统考科目按教育部 2011 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
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计算机基础科目按照天津市教育
招生考试院组编的《计算机基础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专科、专
科起点升本科)》(2008年版)命制试题。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升本日语科根据津招办成发
(2013)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升本
日语科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精神,依据 2013年修订的考试
-10-
 
大纲进行命题。
6.考试时间为 10月 24日-25日。
7.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
布。不对考生查卷。
六、录取
1.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
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
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
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
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
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2.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
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
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
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
低控制分数线的 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
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艺术、体育类录取时,
在考生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专业加试的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
-11-
 
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
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
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
4.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
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
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
度最大不超过 20分。
5.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6.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专升本、高起本院
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高起专院校的录取。
7.招生院校按照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8.建立规范有效的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各有关招生
学校应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高
校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
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各有关招生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
公布举报电话等。
七、新生复查
1. 新生入学注册时,对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的新生进行居住证
复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将取消入
学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
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
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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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市高招
办备案。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
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
消其入学资格。
2.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执行。
 
附件:
1.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资格验证工作实施细则
2.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办

3.2015年考生照顾政策
4.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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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资格验证工作实施细则
 
一、验证组织
1.各区县招办负责本区县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的组织
实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
地报考。要成立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生
报名资格的审查验证工作。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实行报名单位和区县招办两级
工作责任制。报名单位负责考生报名资格验证的初审,审查后交
区县招办进行复审。
3.报名单位初审
各报名单位要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享受
政策照顾证明等原件、复印件逐一认真审查。要检查复印件与原
始证件是否一致;考生姓名是否相符;发证单位是否符合文件规
定等,审查无误后须在复印件或证明上签名,并按规定将相关材
料报送区县招办。
4.区县招办复审
各区县招办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单位上报的考生报名资格证
明材料逐项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签名。对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
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验,并填写《2015 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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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证要求
1.非天津户籍考生须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簿、签注期限内的
天津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暂住证。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应届大专毕业生(须寒假以前毕业)
报名时,须出示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应届专科毕业证明。
③2015 年 7 月前完成全部课程计划且合格的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开具的证
明报考。
4.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年满 25周岁以上人员和少数民族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市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③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市台联的证明。
④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及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
者,须持经天津市体育局审核出具的运动员等级称号及运动成绩
证明。
⑤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须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⑥参加 2015年成人高考预考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预考准考
证,并提供参加预考的考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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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持天津市民政局颁发的《自
谋职业证》。
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
得者,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单位(部门)证明。
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履
行报名手续,填写《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审批表》。
5.各区县招办、各报名单位要加大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采
取多种措施防范有组织的考试舞弊和替考,坚持考生属地报名的
原则,杜绝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的情况,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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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
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考试组织
成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各招
生学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院)长、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
门负责人组成的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制定专业考试方案,并将领
导小组名单及专业考试方案于 9月28日前报市高招办备案。
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需要确定考试科目,并通过学校招生章
程将考专业试科目、内容、时间、地点等向社会公布。
二、上报数据
各招生学校于 11月 8日前向市高招办报送艺术、体育类专业
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同时以 dbf数据格式上报电子数据信息),数
据信息格式见下表: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字段含义
KSH C 16 考生号
XM C 10 姓名
YXDM C 3 院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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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 类型 宽度 字段含义
CC C 8 层次(表述为:高中起点或
专科起点)
ZYCJ1 N 4 专业成绩 1
ZYCJ2 N 4 专业成绩 2
ZYCJ3 N 4 专业成绩 3
ZYZF N 4 专业总成绩
三、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结合专业考试特点制定本校专业考试规则,
并在考前向考生公示。
2.专业考试命题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补习、辅导等活动,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命题人员身份必须保密。
3.要认真组织专业考试阅卷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
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如一,公正合理、不徇私情。
4.坚持回避制度,今年有直系亲属(或教职工本人)参加本
校专业考试的教职工,不准参加考试命题、评分和考试管理工作。
5.招生学校在专业考试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考生
和社会的监督。
6.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者,依据国家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18-
 
附件3
2015年考生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
明,市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
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
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
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
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天津市体
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
家体育总局监制),市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
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经本人申请,市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本市的
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市体
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
-19-
 
基础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 30 分),是否
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
基础上增加 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
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
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
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 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
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
者。
⑦ 年满 25周岁以上人员。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参加 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考预考的考生,报名时须准确提供
本人预考考生号,按照我市规定在录取时享受相关的照顾政策。
 
 
-20-
附件4
2015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月份 日期 工 作 内 容
 1日前 各成人招生学校进行招生信息公开宣传。并同
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学校的招生章程
6日
2015年预考考务培训、布置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各
区县招办确定成人高考报名点并报市高招办备案
6日-8日 各区县招办、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系统模拟测试
9日-14日 公布院校招生计划目录,成人高考网上报名
12日-15日 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6日10:00前区县招办导出最终报名数据,关闭确认功能
16日-20日 区县招办通过系统完成考点设置安排
19日 成人高考预考
19日 各考区送交预考答卷、答题卡、备用卷等
20日-26日 成人预考评阅试卷
21日-22日 市招办进行准考证编排
22日-23日 区县招办通过系统完成考点考场分配
24日 各区县上报确认试卷需求量统计(含备用卷)
9月
24日 全市统一制作成人高考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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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日期 工 作 内 容
14日
召开考试培训工作会议;各区县招办领取准考
证等相关物品;区县招办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和
各种考试用宣传材料
20日—22日
市招办召开成人高考评卷会;各区县招办召开考
点考试工作会;各考点选聘监考员并进行培训
21日—22日
市招办检查各区县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和标
准化考点情况
24日—25日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5日 各区县向评卷点送交答卷,向市高招办送交备
用卷等材料
10月
10 月 26 日成人高考评阅试卷
7日前 招生院校组织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8日 招生院校上报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11月
下旬 召开录取工作会议,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网上
录取培训
上旬 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
12月
中旬 招生院校集中办理录取手续、进行招生工作总
结;上报教育部录取新生数据库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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