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医科大学成人教育二O一O年开设临床医学等专业,面向全省医药卫生等系统招生,欢迎报考。
一、专业介绍
层次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年) 学习
形式 备注
专
升
本 1 临床医学 医学类 3 业余
2 *临床医学 医学类 3 业余 福建省卫生厅委托培养
3 医学影像学 医学类 3 业余
4 预防医学 医学类 3 业余
5 麻醉学 医学类 3 业余
6 医学检验 医学类 3 业余
7 护理学 医学类 3 业余 厦门、泉州设有教学点
8 口腔医学 医学类 3 业余
9 药学 经管类 3 业余
10 公共事业管理 经管类 3 业余
11 应用心理学 经管类 3 业余
专
科 1 临床医学 医学类 4 业余
2 护理 医学类 4 业余 厦门、泉州、漳州、
三明、龙岩设有教学点
3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类 4 业余
4 药学 理工类 3 业余
注:1、“*临床医学”系福建卫生厅委托培养。
2、业余学习指自学与授课相结合,每学期集中授课一次。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医学类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根据教育部教学[2009]4号文件的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福建省卫生厅委托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必须符合福建省卫生厅等六个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4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规定和要求,报名对象和条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中现从事医疗工作具有医学大专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通知》精神,符合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对象条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中现从事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在毕业时财政给予5000元补助抵扣学费,并可同时取得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合格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特别提示: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慎重填报志愿。
(三)报考药学专业
1、专科考生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专升本考生应具备教育部核准的专科学历。
(四)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专业:应在政府、公共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等单位从事管
理工作的人员,并具备教育部核准的专科学历。
(五)报考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应具备教育部核准的专科学历。
学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学校网址:http://www.fjmu.edu.cn
邮政编码:350004 成教院网址:http://210.34.96.28/cjxy
咨询电话:0591-83569481;8357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