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各市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县、宿松县基层特定岗位的考生分别到宣城市、安庆市所设考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