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徽州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各职位选调(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2。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聘)计划数。
现根据报考情况取消下列职位选(聘)计划:区法制办科员(职位代码05),区旅委科员(职位代码06)。核减职位:区人大办科员(职位代码04)由2名核减至1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