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京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2015年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流程
◆军转干部办理报到手续
军转干部与中央单位签订接收卡后,经审核批准,国务院军转办陆续向接收单位发出《分配通知》,向军转干部所在部队发出《报到通知》。军转干部接到《报到通知》后,到师以上机关开具行政、组织、工资、保险等相关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到,并领取《报到证明》和《自然情况证明》,本人留存用于办理落户手续。
◆◆军转干部办理落户手续
第一步:军转干部网上填报电子预落户信息
军转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后,及时登陆“中国转业军官网”(www.jzchina.org.cn)“北京地区军转干部电子预落户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电子预落户信息(用户名、密码与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一致),准确填写预落户信息后,提交驻京移交组审核,驻京移交组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国务院军转办,国务院军转办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对接数据。
如军转干部因故未能在网上填报电子预落户信息,应及时与驻京移交组联系,由驻京移交组采取单机汇总的方式补报。
第二步:集中办理落户手续
国务院军转办将集中组织2015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办理落户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办理落户手续时,军转干部须携带下列材料:
1、国务院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原件、复印件);《落户通知》现场开具并复印。
2、部队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样式见附件1)。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如无原件请将复印件加盖部队干部部门公章,仅限于集中办理落户当天有效)。
4、《军官转业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现场办理预备役登记用)。
5、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明》、《自然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6、军转干部预落个人家庭户及个人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房产证(红皮)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与其父母亲属关系证明。
7、军转干部预落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的,需由接收单位出具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见附件2)。
8、军转干部预落部队营房集体户口的,需由部队营房部门出具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
凡需办理配偶及子女随迁的军转干部,本人与配偶子女的落户手续单独办理,均不参加集中落户,具体办法见下节“随调(随迁)家属办理落户手续”。
考虑到各单位的安置进度及其他原因,凡未能参加集中落户的军转干部,持《报到证明》原件到国务院军转办领取《落户通知》(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206室),到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后,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入户手续(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
第三步: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军转干部本人携带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开具的《入户通知单》及其他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要求的材料到预落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