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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裕安区直事业单位2016招聘37人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6-23 17:58: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6年度裕安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详见《2016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 —30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六安市天堂寨路);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4、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在现场报名,“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为2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本人在现场填写《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3),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

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证明式样见附件4:《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6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请符合减免手续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内到区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并由区人社局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报考区教育局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报考区教育局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加)120分(不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裕安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予办理。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结构化面试: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30%进行初次合成)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人以上(含5人)按1:2入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每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结构化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合成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3:3:4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其中报考区教育局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本人在现场填写《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3),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

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证明式样见附件4:《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6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请符合减免手续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内到区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并由区人社局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报考区教育局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报考区教育局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加)120分(不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裕安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予办理。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结构化面试: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30%进行初次合成)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人以上(含5人)按1:2入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每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结构化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合成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3:3:4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其中报考区教育局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本人在现场填写《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3),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

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证明式样见附件4:《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6年度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请符合减免手续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内到区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并由区人社局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报考区教育局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报考区教育局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满分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加)120分(不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裕安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予办理。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结构化面试: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30%进行初次合成)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人以上(含5人)按1:2入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每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结构化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合成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3:3:4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其中报考区教育局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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