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作答。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池州市区。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