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池人社发[2012]33号)规定,因报考151214岗位的1名考察对象放弃被考察资格,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递补1名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请递补人员于8月29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和2张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市政府大楼512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发。
体检时间定于2012年8月31日,体检报到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