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等程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张金开等19位考生被确定为所应聘岗位的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预计于国庆节后进行,请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届时不要外出,保持电话畅通,等待考察组联系。如果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3927907。
附件:
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体检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