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院人事科和计算机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监督。
八、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3118134。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通知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