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管理
褒禅山经济园区、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按照“身份不变、聘任上岗、绩效考核、以岗定责、流动认可”的总体要求,具体管理方法和工资待遇参照县委、县政府含发[2012]3号文件和含发[2012]6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漏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55-495811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编制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5-4311143
联系地址:含山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邮政编码:23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