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和平街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
招 聘 简 章
朝阳区和平街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职能。
朝阳区和平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是和平街街道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主要职能为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辖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员;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社会保险代办工作;负责“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及无保障老人福利养老金的经办工作;负责新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优抚对象费用发放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服务;负责对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信访、房屋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2名。
岗位一:信访办职员(管理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本辖区内的群众来访接待和信访事件受理、办理、回复工作;负责开展相关的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2、社会在职人员;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政治面貌:不限;
6、专业要求:法律、行政管理及信息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岗位二:房屋管理科职员(管理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对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核查、评议、公示、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年检复核等职能。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2、社会在职人员;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政治面貌:不限;
6、专业要求:法律、行政管理及信息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前6名进行资格复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时间: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招考单位地址:朝阳区和平街小黄庄西苑10号楼
资格审查地点:朝阳区和平街小黄庄西苑10号楼(和平西桥南200米路西),和平街街道办事处410房间。
乘车路线:367、718、801、671、641、117等和平西桥下;
地铁5号线和平西桥站D出口
联系人:李玲
电 话:010842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