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岗位一:领导干部处业务主管(六级职员或七级职员)
协助完成部分院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数据库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负责博士服务团等挂职干部的综合管理;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人才处副处长(六级职员)
组织院内相关人才项目的实施,负责人才信息库管理、人才奖励等工作;开展科技人才工作的相关调研和政策研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三:人才处业务主管(六级职员或七级职员)
协助完成“千人计划”等人才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相关调研等工作;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四:教育与培训处业务主管(六级职员或七级职员)
负责全院继续教育与培训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制定组织协调院级示范性培训项目的实施;具体承办教育与培训信息资源系统化建设;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五:机关人事处(机关党办)业务主管(六级职员或七级职员)
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机关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决议;开展党群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及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相关会议组织;负责党员及党务干部的培训;负责机关党员组织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竞聘副处长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条件(附件1);
2. 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 有较强组织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曾独立撰写、完成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研究报告、总结或工作论文等;
5. 具有副处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2年及以上六级职员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具有半年及以上院属单位或院外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 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 北京户口,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