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关于落实我区2012年度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通知》(顺编办〔2012〕2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顺义区教委、卫生局、顺义区民政局等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北京市户口(招聘岗位为面向201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户口条件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