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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整理自: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2008-10-30 21:12:16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重庆市荣昌县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名党政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一)副处级领导职位(2名)
  1.重庆市荣昌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2.重庆市荣昌县地震局局长1名。
  (二)正科级领导职位(5名)
  1.重庆市荣昌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
  2.重庆市荣昌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3.重庆市荣昌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4.重庆市荣昌县规划局总工程师1名;
  5.重庆市荣昌县对外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公选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公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工龄可放宽到3年。
  3.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196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任职资格(任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08年10月31日):
  (1)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含相应非领导职务,其中任正科级职务的须满1年),或任副主任科员满4年的可报考副处级职位;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其中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须满1年),或任科员满4年的可报考正科级职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四级职员正及以上职务(其中任四级职员正的须满1年),或任四级职员副满4年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报考副处级职位;现任四级职员副及以上职务(其中任四级职员副的须满1年),或任五级职员满4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报考正科级职位。
  (3)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大中型企业党政副职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所属下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满1年的可报考副处级职位;现任大中型企业部门副职领导或所属下一级企业副职领导满1年的可报考正科级职位。
  5.职位要求:
  (1)报考县金融办主任的,应是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金融工程、网络经济学、投资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金融、经济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2)报考县地震局局长的,应是地理学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地球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地质工程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地震、地质工作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3)报考县审计局副局长的,应是财政学、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审计、会计、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4)报考县建委副主任的,应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建筑、土木工程、市政工作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5)报考县规划局总工程师的,应是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工作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6)报考县经委副主任的,应是工学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投资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企业管理、经济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7)报考县外经委副主任的,应是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商务经济、工商管理、外贸英语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对外贸易经济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及以上。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6.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凡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的报名人数情况,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4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7:30。
  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荣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重庆市荣昌县昌元街道人民路2号县政府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23-46732532  传真:023-46732140  邮编:402460
  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报名点报名,也可以传真报名登记表的方式报名。在报名点报名的,报名时须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习、工作、任职等情况)。以传真方式报名的,须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中共重庆市荣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参加笔试前,须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复审。报名登记表可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荣昌公众信息网“www.rongchang.gov.cn ”、荣昌党建网“www.rcdj.net”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通知和《准考证》。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此比例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某职位人数不符合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则该职位公选终止,符合其他职位条件者可改报。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70%和30%左右。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书面通知应试者,并在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含公共性试题和专业性试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1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不足5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1名有多人考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 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不足3人,则体检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的,该职位公选终止。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3,最低不低于1:2。由县委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拟任人选
  县委常委会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及现场演讲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空缺。
  (七)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经查实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空缺名额是否从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中重新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对县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安排相应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3-46742623。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荣昌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30日
 
 
附:重庆市荣昌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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