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
4.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过处分、处罚。
5.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社会科学院201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交到我院,视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只作参考,不予正式登记)。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
(2)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印章,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下同)、身份证、职称证,以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须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并提供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以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应聘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就业或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加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