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报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六、相关政策
经审批的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相关手续,依据政策规定落实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
七、招聘纪律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61702909。
(二)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