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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2-8 8:12:06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院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学院与之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项
1、应聘者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条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学院招聘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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