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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2010年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0-1-18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长寿区卫生局、长寿区教委、长寿区计生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长寿区卫生局、长寿区教委、长寿区计生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103名,详见附件1(长寿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护理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7、自愿在服务单位工作5年以上;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6日9:00——17:00,地点: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桃花体育中心区委党校内)。

  2.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25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考者填写《长寿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下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及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制作为电子文档,发送到rsk40258022@163.com。

  咨询电话:长寿区卫生局人事科:咨询电话:40258022

  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咨询电话:40244495

  长寿区生殖健康中心 咨询电话:4046143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院校出示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3)网上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院校出示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于2010年1月28日到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长寿区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其中:报考检验、医学影像、口腔、麻醉、五官科、康复理疗、中医针灸等紧缺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1月30日在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上午9:00至11:00时,笔试地点:长寿中学。

  2、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分为:报考计算机、财务岗位的考《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内科学、外科学。

  3、加分规定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资格条件,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按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调剂

  报考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在街镇医疗卫生机构有岗位缺额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相同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长寿区卫生局事业单位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其中,聘用为长寿区卫生局事业单位、长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心的人员,在聘期三年内应取得职称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010级应届毕业生,如在201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长寿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长寿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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