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南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川区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七)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