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请1名小汽车驾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社会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社会公德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3、持有B型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5、近两年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扣分未超过6分。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至15日。
报名地点: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49863291
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