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确定经贸学院拟聘人选李凤凤。现公示如下:
报考 岗位 姓 名 性别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 名次 体检
情况
经贸学院教师 李凤凤 女 28.5 36 64.5 5 合格
(注:第1名、第3名、第4名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
公示时间:2014年7月14日-2014年7月21日
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与福建江夏学院纪委办公室或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23535387(校纪委),0591-23535300(人事处)。
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