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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华安县201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3-26 15:46:16

 

3、资格初审: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2张。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体检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笔试时间、内容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2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内容与形式: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40%)和“专业知识”考试(60%)两个部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依据学科招聘职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同分,则 “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招聘教师经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者,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新聘教师管理及待遇

新招聘教师(除心理学外)一律分配到农村中学、小学、幼儿园任教,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和聘用合同登记,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所在单位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教师须在本县教育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七、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咨询电话:0596—7358569  ; 监督电话:0596—7358022。

八、本方案由县公务员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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