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城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21号)、省自考办《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人[2010]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蕉城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50名。具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科目和名额
1、中学教师10名:中学物理2名,中学化学2名,中学生物2名,中学历史2名,中学地理2名。
2、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25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科学3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体育2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名,幼儿教育3名,特殊教育1名。
3、中函代课教师15名:蕉城区1984年前参加代课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生8名(其中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3名),蕉城区1985年后参加代课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生7名(其中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4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资格条件:
⑴报考中学教师和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条件:福建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蕉城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⑵报考中函代课教师岗位的条件:2004年12月底按规定被清退的蕉城区在册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政审条件:应往届毕业生和中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遵守社会公德,无违反计划生育和《信访条例》,无参加邪教活动,无犯罪记录。
3、年龄条件:应往届毕业生为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为男性1955年8月31日后出生,女性为1960年8月31日出生(长期在边远山区、海岛连续任教20年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㈡岗位具体条件和对象
1、中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且具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师范类中专毕业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中师(幼师)函授毕业代课教师
①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②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任务。
㈢限制条件
1、报考中学教师、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和中函代课教师三类岗位,每个申报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限蕉城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师范类中专毕业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3、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限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具体详见《2010年蕉城区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所列招考岗位资格的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至5月6日(其中双休日和五一节放假期间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蕉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自考办(蕉城区站前路18号,区电大内)。
应聘人员经人事股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
联系电话:蕉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0593-2987068 2987069
蕉城区自考办 0593-2987033
四、报名随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须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报考资格审查表》(往届生、中函代课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从蕉城教育网(www.jcjy.net)下载。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笔试入围后须提供相应证书)。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往届生、中函代课教师提供婚育证明(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再送区计生局法规股审核)。
6、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
7、报考收费: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委、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五、考试形式、内容和时间
1、笔试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2010年7、8月(具体时间另定)
六、聘用办法、待遇及其他
1、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入围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60%计总分,按总成绩分中学、农村小学紧缺学科、中函代课教师岗位分学科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蕉城区人事局、蕉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后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职位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4、考试分数并列时的优先顺序
⑴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学、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依次按重点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以及毕业期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干部、三好生的顺序优先聘用。⑵中师(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依次按代课年限长、学历高者、表彰级别高者(区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顺序优先聘用。
5、如果某类或某学科的考生成绩入围后放弃招聘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其指标仍归相应的类别或学科,另行降分聘用,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蕉城籍国民教育系列的教师子女、配偶,笔试入围成绩加3分排名。
7、被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在前三年的服务期内不调动、不改行。
8、被聘用的中学教师原则上安排农村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初中部)任教;小学教师安排在缺员的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部)任教;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被聘用,优先安排在高中任教;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10年蕉城区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蕉城区教育局 蕉城区人事局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