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2015公务员招考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一)参加范围。
报考公安机关警察(不含森林警察)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经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报考森林警察、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均需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二)时间和地点。
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在同一天进行,时间初定为2015年3月14日-15日。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5年3月11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三)心理素质测评的组织。
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结果后,系统自动给出考生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