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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深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解释
整理自:深圳市人事局 2008-10-30 14:09:05
一、此次招考的范围是什么?

   此次招考的单位范围是我市除市公安、检察和法院系统外的各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具体时间如下:10月30日发布招考公告,10月31日10:00至11月13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19日至21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11月23日笔试,12月4日至5日统一资格初审,12月9日面试,12月14日体检,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0日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三、此次招考的对象有哪些?

  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09年毕业(含2008年毕业尚未分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7年、2008年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

  四、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的学历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五、如何界定深圳户籍(生源)?

  指具有深圳户籍(包括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或以深圳户籍参加高考进入市外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人员。深圳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夫妻分居市外一方(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另外,市外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被派遣至深圳后,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六、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志愿者按哪类人员报考?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但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七、留学归国人员按哪类人员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非深圳户籍的,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均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八、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此次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招考职位表中注明的是最高年龄要求,35岁以下指1973年11月1日至199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30岁以下指1978年11月1日至199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25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至199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九、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学历的人员如何报考?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十、哪类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 2004年以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08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13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11月19日10:00至21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十二、报名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3.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职位要求学位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硕士或博士学位。4.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下载)。5.由于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相近专业的名称不完全一致,因此,招考单位在职位表中对高学历、学位报考者的专业予以了限定。6.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报名时,招考单位在网上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报考与个人条件相符的职位。个人条件不符合所报考的职位条件的,笔试成绩无效,如参加资格初审,将被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十三、招考职位表中专业要求栏中的代码如何理解?

  此次招考的专业是依据国家教育部网站上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在公布的网站上可下载查询),代码分二、四、六位,分别代表一级、二级、三级目录,形成依次包含关系。考生报考时,可依据专业目录将个人所学专业归入相应的专业类别,符合职位中专业类别要求的可以报考该职位。如:专业要求栏中为0301的,考生所学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XX的就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十四、此次招考的职位是如何分类的?

   此次招考共有322个职位405人,分为5类:1. 深圳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0804A类);2.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一(综合管理类考试,0804B类);3.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二(行政执法类考试,0804C类);4.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综合管理类考试,0804D类);5.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行政执法类考试,0804E类)。

  十五、招考职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栏专业内容如何理解?

  此次招考中明确规定了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的职位。由于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相近专业的名称不完全一致,因此,招考单位在职位表的其他条件栏对高学历、学位报考者的专业予以了限定。

  十六、此次招考的笔试如何分类?

  在招考职位表中考试类型一栏中明确了报考该职位所参加的笔试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执法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知识》两科。

  十七、《行政执法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执法知识》笔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应用知识。

  十八、笔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总成绩依《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或《行政执法知识》)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笔试总成绩以及合格线将于12月1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笔试总成绩不够合格线的,即使排名在拟录名额1:3范围内的,也不能参加资格初审。

  十九、资格初审的时间及安排?

  资格初审时间定于12月4日和12月5日进行,具体安排及有关事宜将在笔试总成绩公布时一并予以公告。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审查。

  在此提醒进入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十、面试的时间及安排?

  资格初审合格的,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此通知书上将会注明面试的有关要求。面试统一安排在12月9日进行。

  二十一、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十二、体检的时间及安排?

  体检统一安排在12月14日进行。具体地点和要求将与体检人选名单一并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十三、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市内户籍人员非全日制学历的可以报考吗?

   不符合职位条件,不能报考。

  二十四、职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市内户籍人员无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可以报考吗?

  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能报考。

  二十五、2007年、2008年、2009年深圳生源、深圳院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还是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2007年、2008年深圳生源、深圳院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2009年深圳生源、深圳院校毕业生只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另外,夫妻分居市外一方为2007年、2008年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十六、职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起算时间问题?

  工作经验(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2月28日。要求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在2007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起算,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算作工作经验。

  二十七、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尚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签定了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按什么身份报考?

   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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