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政务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说明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附件:
1、广州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2、广州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