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坂田街道办事处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聘员20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龙岗区坂田街道办第二办公大楼一楼办证大厅12号窗口。(报名咨询电话:0755-28227637)。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聘辅助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须报名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资格初审。街道组织部负责报名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组成。
1、面试。面试工作由街道组织部组织,具体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位匹配性和综合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及考核名单。
2、专业能力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进行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及考核名单。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专业能力考核各占50%计算,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各职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体检及考核人选。其余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一年内有效),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