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曾秋玲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30日
监督电话:0757—88681308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总成绩排名 体检结果 备注
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A11 曾秋玲 女 1110101040 77.00 85.62 81.31 2 合格 递补(该职位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