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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09-1-8 16:21:09 【字体:小 大】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学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珠江之畔,交通方便,是一所环境幽雅、设备先进的学校。

    一、招考人数: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有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各岗位招聘人数如下:

 

岗位专业

人数

招聘说明

计算机教师

1

大学毕业,具有3年以上中职计算机教学经验,年龄30岁以下。

英语教师

1

广州户口,大学毕业,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3年以上中职的英语教学经验,年龄30岁以下。

眼镜定配实习指导教师

1

广州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国家颁发的眼镜定配(或验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眼镜专业教学经验,年龄40岁以下(如无合适人选,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1~2岁)。

教务员

1

大学毕业,教育管理专业毕业,具备全国计算机考试二级证书优先,年龄30岁以下。

合计

4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穗人发[2005]131号文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须为未婚人士或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已婚并单调进入广州市的,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级教师可放宽至45岁以下)。

    3、应聘计算机、英语教师岗位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修《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

    4、公办教师应聘需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三、考试的范围及方法:

    (一)、笔试:2009年1月16日上午9:00——10:30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总校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教育理念)测试和学科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的5倍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包括试教和面谈。

    (1)、试教成绩为60分。

    (2)、面谈成绩40分。

    (3)、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时间拟定2009年1月21日~1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总校。

    (三)、体检: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自负;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四、应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1月12日~13日(星期一、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总校内接受现场报名。

    经初审合格,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二)、应交材料:应聘者需递交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户口证明、简历、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等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准备免冠小一寸照片二张。

    面试时须带齐相关材料原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网站:www.gzsmxx.com

    总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

    联系电话:81763407   81760809-8205   麦老师、张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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