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清新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清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非在职的往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09年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如属定向生、委培生,还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费用: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人事局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县城府前路3号(县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三楼)。
电话: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报考者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卫生法规和卫生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
3、地点:清新县凤霞中学。地址:清新县县城环城东路368号。
(二)面试。
1、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人数依职位数以1:2的比例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若某职位报名的人数少于该职位数的2倍,则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录名额,以达到“考生人数不少于职位数2倍”的要求;若出现某职位不足2人报考的情况,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2、方式:采用技能操作、问答的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交纳50元考务费。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予以录用。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清新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负责。
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情况;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新县政府网、人事网、卫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县人事局、卫生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取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本次公告由清新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10078。
清新县政府网(http//www. qingxin.gov.cn/)
清新县人事网(http//qxrs.gdqx.gov.cn/)
清新县卫生网(http//qxws.qxgd.gov.cn/)
附件
1、2009年上半年清新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09年上半年清新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技术人员职位表
清新县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上半年清新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职位表 | ||||||
招考 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考对象 |
其它条件 |
护理 |
201 |
16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专业往、应届毕业生,28岁以下。 |
女性 |
202 |
26 |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理工作满2年以上,31岁以下;具备护师资格者年龄在40岁以下。 | ||||
妇幼 |
203 |
8 |
妇幼(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妇幼卫生(或临床医学)专业往、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 | |
204 |
22 |
中专及以上 |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年龄在35岁以下;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具备主治医师资格者年龄在45岁以下。 | |||
临床医学 |
205 |
5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往、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 |
|
206 |
16 |
具备临床医学专业执业资格,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年龄在35岁以下,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具备主治医师资格者年龄在50岁以下。 | ||||
影像 |
207 |
1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年龄在30岁以下。 | |
预防 医学 |
208 |
6 |
预防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预防医学专业往、应届毕业生及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者,年龄在30岁以下。 | |
合计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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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2009年上半年清新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技术人员职位表 | ||||||
招考岗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要求 |
资格要求 |
招考对象 |
护理 |
101 |
30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护士以上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以上,28岁以下;具备护师资格者年龄在35岁以下。 |
(含助产士) | ||||||
临床医学 |
102 |
1 |
中医科 |
本科及以上 |
医师 |
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30岁以下。 |
103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
30岁以下。 | |
104 |
2 |
耳鼻喉科 |
本科及以上 |
|
30岁以下。 | |
105 |
1 |
外科 |
本科及以上 |
医师 |
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30岁以下。 | |
医技 |
106 |
2 |
影像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
30岁以下。 |
107 |
2 |
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技士以上 |
从事检验工作1年以上,30岁以下。 | |
药剂 |
108 |
1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药士以上 |
从事药剂工作1年以上,30岁以下。 |
合计 |
|
4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