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等要求,因工作需要,龙湖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汕头市龙湖区户籍人员,熟悉龙湖区农村情况;
(七)持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六年以上,需承担夜间值班以及24小时应急任务,适合男性。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龙编办[2020]6号)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170元。
四、招聘
(一)招聘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
http://www.gdlonghu.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
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
http://www.gdlonghu.gov.cn/)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职得招聘”网站同步转发。
2.如确定体检入围对象时存在末位成绩若干人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尚不能确定入围人选,则将相同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
3.应试者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报考资料的情况。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试,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
http://www.gdlongh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职得招聘”网站同步转发。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839094(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及电话:0754-88483379(汕头市龙湖区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