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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21/9/2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搜索:3773考网]


为进一步加强海龙街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创新党建工作。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党建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聘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需要外出执勤、24小时轮值;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党建指导员薪酬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15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三楼309室,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81522426)。

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组织办邮箱lwhlzzb@163.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扫描件。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组织办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才可以开考,在第二次延期公告后报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在实有报名人数基础上开考,如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则按实际情况对应岗位招录。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成绩构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于结束后个3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式和聘用。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组织办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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