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轨道交通局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履行相应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市轨道交通局在市政府领导下,秉承规范、高效、诚信的理念,坚持创新、市场化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本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因工作实际需要,市轨道交通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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