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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深圳贸促会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0-4-7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贸促会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0年4月深圳贸促会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贸促会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拟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名、辅助管理雇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贸促会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附一,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报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 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三、报考、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及初审的方式
   (一)时间:2010年4月6日9时起~2010年4月13日18时止;
   (二)地点:深圳市贸促会办公室(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4楼)。
   (三)须提供的材料:
    注意:所提供的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两张、A类或B类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 证明、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表格样式可以在市贸促会网站下载)、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
   (四)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五)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六)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贸促会负责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4
月16领取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下午2:30—18:00;
    面试地点: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4楼深圳市贸促会国际交流厅)。
  面试成绩将于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6:00后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组工在线”(www.zzb.sz.gov.cn)、深圳市贸促会网站: http://www.tradow.com或到深圳市贸促会办公室查询,联系电话:33358508。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取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由深圳市贸促会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组工在线”(www. zzb.sz.gov.cn)、深圳市贸促会网站:  http://www.tradow.com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0岁指1980年3月31日之后 出生。
    (二)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为2010年3月31日。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则必须是2007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考生工作经历以考生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后到人事部门报到的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四)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 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9〕6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五)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
    深圳市贸促会网站: http://www.tradow.com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贸促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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