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位考生顺利报考,现对2010年越秀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免笔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学位;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上述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二、应聘示范性高中(广州市第三中学、广州市第16 中学)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聘其他学校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考试;
三、关于笔试内容:笔试时间由90分钟调整为120分钟,总分值由100分调整为120分,其中公共课部分的分值为3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学科专业课部分的分值为9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课部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课部分考试内容为中学或小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科教学技能。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