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广州市政府主管全市侨务工作的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职位2名。
二、选调范围
广州市、区(县级市)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或有相当的其他外语语种水平证书。(具备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文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20日(若以快递方式邮寄,按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
交换:至广州市侨办人事处收;
送达或以邮件快递方式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人事处收。
邮政编码:510170
3、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①《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或广州侨网(www.gzqw.gov.cn)上下载。
② 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和外语水平等证明复印件。
③本人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作品或本人主笔的单位(部门)综合性材料(如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在广州侨网(www.gzqw.gov.cn)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口头表达和综合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广州侨网(www.gzqw.gov.cn)发布)。
(三)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安排到广州市有关医院体检。
(四)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我办党组研究决定拟调入人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六)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1269745、81269746)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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