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0年
公开招聘租赁人员公告
为充实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精神,结合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我局统一面向各高校公开招聘一批应届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中心医院等21个招聘单位,招聘人员共217名,全部实行租赁管理。(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08、2009年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按照穗府〔2003〕72号文执行;
5、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户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3、被聘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被聘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四)报考者的学历、学位等,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0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岁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通过番禺政府信息网(http://www.panyu.gd.cn/)、广州市番禺区人事局网(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卫生信息网(http://wsj.panyu.gov.cn/)和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向社会公告(下同)。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集中现场确认资格的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4日中午12:00至2009年12月16日中午12:00。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pyrc.com.cn/info/jlb/wsxt/wsxt/)进行网上预报名,初次登录需点击注册。
现场确认日期: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2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3.现场确认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车沙墟村口站下)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一楼营业厅(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联系人:陈绵歆、夏颖慧
联系电话:84692605,84615540
4.现场确认要求: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广州市生源提供原户籍派出所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08、2009年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要求同报名表照片一致)。报名时缴纳50元报名和考务费。
(2)《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
(3)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确认,不接收委托;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5)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和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合格线为5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现场确认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报考医、药、护、技专业的人员,考同一套试题,以专业基础科的三基内容为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②报考非医、药、护、技专业的人员,考同一套试题,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不提供参考资料。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必须在开考后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各专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网上公布。
(3)如部分职位应聘人员全部未能取得面试资格的,可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其他单位相同专业,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被报考单位录用的人员中统一调配。
(4)面试时间为笔试以后,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5)面试方法
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体检
1.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聘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用人单位报销50%。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乙肝病原携带者(特指“大三阳”不合格者)不能从事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特殊行业(如血站)则按照行业特定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阶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之中由高至低顺序依次替补,无法替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考其他单位的同专业人员当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统一调整。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按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四、获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按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人才市场一楼营业厅(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联系人:陈绵歆、夏颖慧
联系电话:84692605,84615540
投诉电话:84640390 监督电话:8463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