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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中医医院、国家示范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基地,是隶属于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社会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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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审
按照报名基本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10年9月25日公布在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中医院网站,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医院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0年9月26日当天,到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免);(3)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6)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
考试定于2010年9月27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采用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种方式。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一份试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岗位技能测试由相应招聘岗位所在的部门组织。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并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测试。笔试占50%,岗位技能测试占50%,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阶段: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中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由医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示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中山市卫生局及中山市中医院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聘用协议,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我院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3)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后,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0年应届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通过学位答辩)的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士、硕士和博士学历及学位者;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已入围的、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中医院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60-89980281。
(六)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地址:广东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行政楼2楼(可乘可乘坐公交车:5路、8路、208路、21路、11路抵达。)
(七)附件:
附件1.中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个人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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