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提高我中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该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助理医师及以上职务资格,从事五官科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3年以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6:00,中秋节假期(9月22日至9月24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8266688,联系人:袁志民;
3.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
4.投诉电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60-88266688
市卫生局,0760-88360693。
(三)报名要求。
1.需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原单位工作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