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广东省 - 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 2010-11-24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江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江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名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侨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二)岗位要求:
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南沙区珠江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9:00至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在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发邮件至zjjd.zzrs@163.com 。
注: 报名表上须粘贴报考人员本人的近期电子照片,不粘贴照片的报名表无效。报考人员要注意查看发送邮箱中是否有接收报名表的电子回执,已发送报名表但查无接收回执的,可在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拔打咨询电话核实,逾期不核实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获得参加笔试资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沙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nsrs.gov.cn上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获得参加笔试资格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
五、考试办法及相关说明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是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届时将在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公布(http://www.nsrs.gov.cn)。
(二)资格审查
资 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详细简历,1寸免冠近照3张以及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公布(http://www.nsrs.gov.cn)。
(四)有关说明
1、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5比例,才准予开考。
3、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的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卢志全 联系电话:84943902)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